春节公司购买了10万元酒水送礼,取得专票能否抵扣?如何做账
能不能抵扣,怎么做账,要分情况来处理!
马上过春节了,单位采购点酒水作为礼品赠送给客户或者作为福利发给职工,人文关怀、礼尚往来,这都很正常,几乎是每个单位都避免不了的!
购买了10万元的酒水送礼,取得专票,进项税额怎么处理,能不能抵扣,主要取决于酒水的赠送对象:
一、赠送给“外人”,可以抵扣。
这里说的“外人”,主要是指客户,按照增值税的相关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的下列行为,视同销售货物:
(1)将货物交付其他单位或者个人代销;
(2)销售代销货物;
(3)设有两个以上机构并实行统一核算的纳税人,将货物从一个机构移送其他机构用于销售,但相关机构设在同一县(市)的除外;
(4)将自产或者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
(5)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者个人消费;
(6)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
(7)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者投资者;
(8)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那么,既然要视同销售,账务处理如下:
(1)购进酒水时
借:库存商品-酒水 8.85 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5万
贷:银行存款 10 万
(2)送给客户时
借:销售费用(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10 万
贷:库存商品 8.85 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1.15 万
请注意,上述将购进货物用于赠送客户的行为,存在下列税收风险:
1、个人所得税方面。
应当按照“偶然所得”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所得税税率为20%,不过在实务中,这是不可能的,试想一下:我送客户价值10000元的酒,然后告诉客户,你得交给我2000元的个人所得税,客户不骂我才怪;
2、企业所得税方面。
因为酒水的所有权发生了转移,所以也需要做视同销售处理,另外,业务招待费应当按实际发生额的60%和销售(营业)收入的0.5%孰低原则扣除;
二、发放给“内人”,不准许抵扣。
别误会,这里说的“内人”,不是指自己的老婆,而是指单位的内部职工。按照增值税的相关规定:购进货物用于个人消费和职工福利的,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既然不允许抵扣进项税额,那么账务处理如下:
1、购进酒水时
借:库存商品-酒水 8.85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1.15万
贷:银行存款 10万
2、计提福利费
借:销售(管理)费用 10万
贷: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10万
3、发放时
借:应付职工薪酬-职工福利费 10万
贷:库存商品-酒水 8.85万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1.15
请注意,上述购进10万元酒水发放给内部职工的行为:
1、个人所得税方面。
非货币性福利,不需要计入工资薪金总额计征个人所得税;
2、企业所得税方面。
购进货物用于职工福利,不需要视同销售,但是请注意,职工福利费支出,企业所得税前扣除比例为实发工资总额的14%,超出部分,需要做纳税调增处理。
综上所述,购进酒水,取得专票,怎么处理,应分情况对待!
我是财税小青年,希望我的回答能为您提供帮助,谢谢!
逢年过节,企业都会要买些东西发发福利,维护下客户关系,这个时候,财务就会碰到是否要视同销售,或者进项是否能够抵扣等问题。
1.是否要视同销售
如果我们的酒水送给客户,那么相应的会计分录为:
借:销售费用—业务宣传费/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这个时候,要考虑增值税和所得税上视同销售的问题。
增值税上,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第八项规定: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者购进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应视同销售货物。
我们要按购进价格确定销售额,视同销售。纳税义务发生的时间,就是送出去的当天。
企业所得税上,也要视同销售,并且需要注意的是,要按照广告宣传费或业务招待费税前限额来进行扣除。
关于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上的哪些情况要视同销售,可以参见下表。
此外,这里还需要注意一个个人所得税的问题,如果是无附加条件的赠送给客户,应该要按“偶然所得”代扣代缴客户的个人所得税;如果是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同时赠送,不代扣代缴个税。其实,实务中不太会在赠送的时候去代扣别人的个税,所以,选择同时赠送的方式更为普遍。
2.是否能够抵扣
如果我们买来的酒水给员工发福利,那么相应的会计分录如下:
借:管理费用、生产成本、制造费用、销售费用等
贷: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实际发放给员工的时候,
借:应付职工薪酬—非货币性福利
贷:库存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转出)
在增值税上,我们涉及到了一个进项转出的问题。我们可以对增值税上不能抵扣的问题做一个梳理。
主要是业务上的不能抵扣,凭证不合规不能抵扣,核算和资质问题不能抵扣这三大类。在这里,我们把酒水作为一项福利发放给员工,那么已经到了增值税链条的末端,但却没有产生销项,因此上游的进项税也不能抵扣,需要做进项转出。
在企业所得税上,根据规定还是要视同销售。
在个人所得税上,如果是单独发给员工的福利,应该要并入当月的工资薪金来缴纳个税。当然,如果没有发,而是在食堂搞聚餐开了几瓶,那么作为集体享受,不可分割的福利,是不用缴纳个税的。
3.一些思考
虽然我们的企业在年节的时候,为了表达对于员工的关怀,对于客户的诚意,会买各种礼物来进行发放或者赠送,但还是有一些需要注意的点:
(1)相关税费的问题
对于相关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要注意处理正确,规避财税上的风险;
(2)福利发放问题
我们员工的福利发放,也可以考虑更加个性化的方式,比如很多企业采用一些员工福利平台,让员工可以更多的选择,同时也减轻了企业人事部门和财务部门的核算负担;
(3)送礼的问题
送给客户的礼品,还是要注意个“度”。要防止送礼太重,超过了正常商业往来的范围,涉及到商业贿赂的风险。
所以,逢年过节的礼品,除了要做好账,做好税务的处理,还需要注意规避其他的风险,也可以考虑选择更加多样化的方式来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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