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假!汕头警方缴获2万多瓶假“茅台”、“五粮液”,市值上千万元, 你怎么看
当然是支持警方打假,假冒品不比劣质品,有时候假冒品比劣质品更不能饶恕。生产劣质品就收取劣质品的钱,一分钱一分货;可是生产假冒品,甚至是假冒奢侈品的人,拿着不高于劣质品的原料与一些投机取巧的人共同参与之下,收获着数十倍的利益,纯粹是损人利己的勾当。常有人找我搞高仿飞天茅台,我都果断拒绝,做其他的酒我也可以生存,赚取一些小利就够满足。不是我不会,人的欲望都是无穷的,轻易获得的暴利会让人上瘾,它们都是魔鬼。
前段时间,汕头金平公安分局金龙派出所联合分局治安、刑侦大队,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密切配合,成功打掉一个销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团伙,抓获李某宏、林某燕等团伙成员8名,缴获市值超千万元的假冒“茅台”“五粮液”等23个品牌白酒2835件,共2万余瓶。
白酒领域假酒横行,上至几千元下到十几元,全部能找到假酒的身影。假冒伪劣的白酒之所以如此猖狂,是因为如此这般可以获得暴利。正如马克思说的,一旦有适当的利润,资本就胆大起来。如果有10%的利润,它就保证被到处使用;有20%的利润,它就活跃起来;有50%的利润,它就铤而走险;为了100%的利润,它就敢践踏一切人间法律。一瓶假酒,一两百元的成本,甚至几十元的成本,就可以冒充两千多的茅台,这其中的巨额利润使得不法分子,铤而走险。
假酒泛滥对酒水行业的长期稳定发展造成重要影响。俗话说,欲使其灭亡,必先使他疯狂。渗透在各个价位、各种渠道的假冒白酒已然开始出现疯狂的姿态。收藏酒、礼品酒等领域充斥着数量相当大的假货,即使是某些烟酒店也存在用假茅台冒充真茅台对的行为。如果不抓紧时间对这样的行为加以规范与制止,轻则对品牌白酒的信誉产生损害,重则会让消费者对中国白酒产生不信任的印象,这将对整个酒水行业造成难以挽回的损害。
假酒横行的原因,在于市场监督者没有很好的履行职责。我国法律有对这类制假贩假的行为有明确的处罚。制造假茅台、假五粮液涉嫌“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罪”,应承担刑事责任。《刑法》根据涉案金额的大小分别描述了相对应的处罚措施。
生产者、销售者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销售金额五万元以上不满二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下****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二十万元以上不满五十万元的,处二年以上七年以下****,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
销售金额五十万元以上不满二百万元的,处七年以上****,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销售金额二百万元以上的,处十五年****或者****,并处销售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二倍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日常生活中,做到有法可依容易,违法必究却相对困难,突击检查,治标不治本,打假应该倡导日常化。再者,参考美国对于制假售假的处罚,我国惩罚力度相对要轻一些。美国《商标保**》规定,故意从事商品与服务制假售假活动,将被处以最高10年入狱的刑事处罚与或最高每人200万美元与集体500万美元的罚款,重犯者将被处以最高10年入狱的刑事处罚和或个人500万美元的罚款。
不过,打击假酒也不能只依靠政府,名酒企业也当承担起社会责任,为中国白酒行业的健康发展贡献出自己的力量。
(作者周锦程,系酒水行业研究者、中国酒业智库专家欧阳千里助理)
还没有评论,来说两句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