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十多位原同事聚餐,没人买单僵持着老板报警了,你怎么看
今天十多位原同事聚餐,没人买单僵持着,老板报警了,你怎么看?你这也算是奇闻中的奇闻!怪事中的怪事!我活了60多岁还是第一次听说这样的事情!有人吃,没人付钱!
十多人聚餐,吃完饭都不愿意买单,一直僵持在那儿,人家老板不报警才怪呢?一个个都想白吃,人家老板饭店还怎么开?
我认为,之所以出现这种尴尬的局面,责任全在组织者身上!
问题中说到,这十几个人都是原来的同事,那意思就是说现在这些人不一定都是同事,这也说明大家平常是不在一起的。既然大家不在一起,要想相聚、要想聚餐就得有人出面组织,就得有人召唤,就得有人分头通知。而且作为组织者在通知大家参加聚餐时完全可以明确的告诉大家,这次聚餐是谁负责买单或是采取AA制,这样那些老同事可以选择参加,也可以选择不参加。如果组织者在通知大家参加聚餐时,没有说明聚餐的费用是AA制还是某个人来承担,参加聚餐的人可以视为这费用应该由组织者来承担,被召唤来参加聚餐的人不必承担聚餐费用。因为是你通知大家过来参加聚餐的,你让人家参加聚餐,接下来你又想叫人家掏钱,如果是这样,人家完全可以选择不参加你这个聚餐!所以,面对这种局面,聚餐的组织者应该主动买单。
说实话,我一边回答着问题,一边还在偷着笑,大家原来都是同事,在聚餐以后竟然出现没人买单的既尴尬又丢人的局面,这也说明这十几个人里面没有一个敢于担当、善于担当的人!更没有一个心胸开阔,为人大度的人!
召集聚餐的人想白吃,被召集参加聚餐的人也想白吃,可想而知,这都是一群什么货色!!!
无论警察过来后怎么处理,我相信,这绝对是你们所谓的同事最后一次相聚,也绝对是你们最后一次聚餐!
在上海出现这种事情的概率为“零”,所以看到这个问题第一感觉是不可思议!我想不通、不可理解的是:一、既然是原同事出来聚会,说明彼此之间曾经有过一段友情,退休后或者分开后因为彼此牵挂才再次相聚,应该是友情第一,不应该为买单伤了多年的情份;二、原同事聚会,说明都是有经济收入的,谁也不会为了吃顿饭而巴巴地赶来聚会,同时组织者应该事先说明聚会的费用安排。在上海一般组织者都是自告奋勇地说明他请客聚会、他买单;三、原同事都是知根知底的老朋友,如果其中没有大富大贵的,那么就不应该要求谁去单独买单。在上海,即使有人愿意单独买单,参与者都会一致要求AA制,大家分摊。这样,大家谁也不欠谁,谁也不必得瑟,大家在精神上都是平等的!由此,我认为聚会出现没有人买单,导致饭店老板报警这样的事情,纯属智商和情商都不高。否则,实在是说不通,看不懂!
十多位原老同事聚餐吃饭,吃完之后居然没任何人愿意买单,大家都僵持着不作任何表示。老板最后不得不报警了,这事确实很尴尬。
我们不禁想问,原同事聚餐是怎么发起来的呢?总有人挑头的吧。个人觉得,这挑头的人理应想办法把餐费的事妥善解决好才对的。
要不就是挑头人自己掏钱请大家吃饭、自己买单;要不就是跟大家说好AA制聚餐,吃完饭,大家就一人一份把餐费结了就可以走了。
怎么也不至于最后大家僵持在那里丢人现眼,就算走不了也不买单,导致老板都受不了了、不得不选择通过报警来解决问题,这是多让人丢脸的一件事情啊!
我就在想,老板报警后,警察一来,这吃饭的餐费肯定还是要想办法买的,也肯定是这十个人或者其中的某个人买的。老同事吃餐饭都搞成这样,又何必聚餐呢?事情传出去,大家以后还怎么有脸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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